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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承认的无效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被继承人承认的无效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继承人作见证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

继承人作见证人的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这里的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一些类型的遗嘱,在订立的时候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否则的话该遗嘱即使订立出来了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而另一方面,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根据《继承法》中的规定,遗嘱见证人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若是继承人同时又是遗嘱见证人的话,那此时的遗嘱就属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