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工工伤期间工资支付 法录帮 法律 2.6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按《劳动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人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的,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产假工资的80%。 单位调整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TAG标签:工资 支付 工伤 工伤赔偿 江阴 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