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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公司地址变更

工商所公司地址变更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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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