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行政诉讼认证规则具体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认证规则具体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被告确定规则

1、直接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经过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经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为共同被告。


5、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


6、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7、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综上所述,行政案件立案的条件相关要求如上。包括的内容有一般条件、时间条件和程序条件,三大条件缺一不可。另外行政案件立案的前置条件还包括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能够对案情做真实清晰的描述,这样有利于司法机关快速确认原告和被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贵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