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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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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声明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二)我方完全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误解的辩解权利;


(三)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四)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投标;


(六)我方的投标书在开标后30天内有效;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八)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行为:


1、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的主动行贿行为: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和他人串通投标,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3、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供应质量的。


(九)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政府采购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和《南通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通纪发〔2005〕28号)给予的如下处罚


1、参加政府采购的中标、成交无效;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采购中心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4、半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 诺 人:


承诺单位:


二〇〇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