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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谁送达

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谁送达
二审法院的裁定和一审的民事诉讼终止裁定对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市法院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关于房产的纠纷要等中院的这个借贷纠纷判决结果,在程序上确实因为复杂,且存在主观性强的问题,该做法存在争议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法院可能是根据(五)告诉你要等借贷纠纷的判决结果,“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这里就需要分析本案(暂且称为房产纠纷)是不是要以借贷纠纷的审结为依据。但是,即使法院认定了借贷纠纷的存在或者不存在,都不能直接证明被告给你打款凭证记载的到底是借款还是买房的房款,本律师认为即使借贷纠纷判决了,对本案还是没有实质性的帮助,换句话说,借贷纠纷的处理结果不是本案的处理依据。?????关于本案,被告找的那个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仅凭他一个人的证词根本不能定案,从你的角度,能否继续搜集、收集证据,例如书证、物证效力更高一些。既然你通过银行缴款,那银行一定有记录,你自己不能调取,可书面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本案其实比较复杂,由于也具有一些主观性,那么这个拿捏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法院中止审理的理由基本就是依据“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来作出裁定,所以,要弄清他们的处理结果是否有必然联系或者先后顺序的问题,因此这个主观性较大。????根据目前情况,已经过了三个月,中止诉讼不是终结诉讼,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还是要恢复审理的,因此首先要弄清这个借款纠纷并对这个借款纠纷进行审查的并最终做出处理。因此,还是建议您等下去,在等待同时准备跟房产纠纷的其他相关证据,鉴于案件复杂性和很多不确定性,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维权。???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1-23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