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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经济合同营业税

转让经济合同营业税
营业税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以后个人出租,不论出租的房屋做什么用,在百分之三的基础上减半也就是百分之一点五征收,而对于其他的房屋都是按照百分之五的税率进行征收的,除了营业税外,还需要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每个地方的营业税的缴纳起征点都是不同的,如果营业收入没有高过起征点是可以免征收的,如果达到了就需要按正常税率征收了。以营业税一千算,如果超过起征点,个人出租只需要支付15元营业税,非个人出租支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