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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一方强烈不同意该怎么办

离婚起诉一方强烈不同意该怎么办
离婚起诉一方强烈不同意该怎么办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是公民的法定权利;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