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强制执行税款 征管法

强制执行税款 征管法
税款罚款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为了保障国家税收罚款及时、《行政处罚法》、《税 收征收管理法》都对处罚的强制 执行进行了明确,这些规定进一 步明确了执行中税务机关的主体 地位,为税务机关行使税收罚款 的强制措施提供了法定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 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 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 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 ,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 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 72天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 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p>


(1)到 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 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 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 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 定《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 三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 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 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 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 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三)《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
   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 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 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 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 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复议机 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申请行政复议都是在做出某种决定以后的60天之内的,但实际上如果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阶段才要去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恐怕也早就超出了时间界限了,因为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到申请强制执行的这个时间段是很长的,本来就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时间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