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土地纠纷法院受理吗

土地纠纷法院受理吗
土地纠纷法院可以受理吗?还是由哪个部门受理呢?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