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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侵占罪法律解释

普通侵占罪法律解释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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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司法解释,什么是侵占罪

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