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离婚财产分配 未育子女

离婚财产分配 未育子女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未立遗嘱子女财产分配怎样进行

首先,男方的妻子和两人子女,及合法收养的子女,还有男方的父母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原则上均分财产。

但是,必须先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划分,扣除属于妻子的一部分,剩余的所有第一继承人进行划分。

法定继承情况下,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获得遗产。

《继承法》同时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遗产继承的份额,《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死亡的同时,为立遗嘱的子女财产分配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相关的办理。这类人的财产分配应优先照顾相关的妇女和儿童,按照我国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相关的继承比例严格地按照我国的法律执行。办理这类遗嘱财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