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二审判决书给一审法院

二审判决书给一审法院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二审判决书多久回到一审法院

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六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二,期限为六个月、自治区、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3,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1、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经省,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抗诉案件,有明确的规定。2,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审理期限为二十日,经本院院长批准: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2,可以延长三个月,可以延长两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期限为三十日、有(老的)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3,还需延长的:1,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经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