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断定 法录帮 法律 6.0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认定本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的关系。本罪是结果犯,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何为“严重情节”,有待于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规定。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TAG标签:信息网络 犯罪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断定 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