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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撤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或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项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