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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电气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1、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3、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