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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那里领结婚证

宝鸡市陈仓区那里领结婚证
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在申请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因为要求男女双方都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此时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其实主要就是通过对双方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从而判断是否满足结婚条件。那一般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材料呢?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


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需要以下四种原件: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2、由所在单 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镇)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


3、由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


4、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市,但其中一方的父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可在父母所在地申请结婚,但必须出具能反映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者提供申请结婚当事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能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现役军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提供,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应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


公费出国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培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


自费留学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1、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外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书》;2、出国前已达婚龄的,还须开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除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所在国家(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我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出国前已达婚龄,还须出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以上为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内容。


二、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001年修订婚姻法,关于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引发了许多的争议,有人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人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所以目前领结婚证最小年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女方为二十周岁。


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实际上此时需要结合自身的身份来准备相应的材料,如果是港澳台同胞、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话,那么在证件材料的要求上,自然与内地居民的要求不同。更多领取结婚证的内容,你可以上律师365网站进行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