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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原告可以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又要违约金么

民法典规定的原告可以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又要违约金么
民法典规定的原告可以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又要违约金么
原告能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又要违约金,但仅有迟延履行的情况出现时才同时适用。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狭义上是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则继续履行合同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