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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险

交强险与商业险
商业险与交强险的区别

(一)要求不同


商业保险是自愿投保,而强制保险是必须投保,强制规定的。


商业保险是车主可以根据车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济实力状况自愿、合理地投保。而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行驶车辆必须要投保的险种,在出现意外事故时能极大地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如果不投保交强险将无法上牌、过户和年检,一旦被查到,不但会被扣车,还要处以双倍保费的罚款。


(二)包含种类不同。


商业险有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种,其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属于基本险;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等。


交强险主要是保障车主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的一种。


(三)赔偿范围不同


交强险类型很多,如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等等,保障范围也有不同。


1、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2、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3)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4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3、全车盗抢险;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2)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而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这些不同的商业险所保障的范围是不同的,车主在购买交强险之后,可以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选择相应的商业险作为补充。同时,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车主应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以免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对今后的保险费率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