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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委托销售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委托销售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否有效力
在商品房买卖中,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应当视为要约邀请。 但《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