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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巨额抚养费

离婚协议巨额抚养费
离婚协议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比例(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工资、胶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等。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当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计算。给付期限一般的情况下应当子女成年即18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一起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