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减免物业费 法录帮 法律 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以减免部分物业费吗?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本案中,只有举证证明物业公司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过高或项目不合法,提出变更价格或取消收费项目之诉.至于提出违约之诉,应看有无实际损失,否则,一切均是徒劳的.甚至您会因不按时支付物业费而成为被告,且100%败诉. TAG标签:房产纠纷 低保 物业纠纷 南京 减免 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