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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登记程序

房屋租赁的登记程序
房屋租赁的登记程序
1、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找法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