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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款拨付

公路工程款拨付
公路工程开工令条件
1、现场路通、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配到指定点、现场封闭围挡及大型临时设施基本完备;2、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监理项目部人员到位;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及资质已经总监审批;4、施工许可证已获得,预算、承包合同复印件已提供监理项目部,图纸已会审;5、机械、材料、劳动力等基本落实。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