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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证明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证明什么材料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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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一)婚姻关系证明

这是指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存续的文件、材料。

(二)婚姻状况证明

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需要证明曾经分居或者提起过离婚诉讼,或者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三)子女情况证明

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还有子女与夫妻双方的关系。

(四)夫妻财产情况证明

如果主张是个人财产的,那么需要提供材料证明是个人财产;如果主张共同财产。也应当予以证明并提供房产证明、收据、具体购买时间地点等信息。

此外,对存款、股票、债权等有凭证的财产权利需要提供权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