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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公证法条

遗赠公证法条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当事人因诉讼需要而办理委托、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


2、依法申请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申请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在这些诉讼案件中,需要办理的有关公证事项;


3、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


4、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有关的公证事项;


5、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


6、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


7、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


8、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


综上所述,符合申请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材料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于达到条件的,委托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这里需要注意,只有经济困难人群,且提出的公证请求在合理范围内的,援助中心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