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武汉洪山区办暂住证

武汉洪山区办暂住证
暂住证怎么办,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因为各种原因奔走异乡的工作奋斗的人逐渐增多。这时,暂住证作为一种外来人员的合法居住证明对于许多人群尤为重要。熟悉暂住证的办理过程并且及时办理、以使外来人员更好地在异乡工作或者生活。因此,今天小编便为大家介绍一下暂住证怎么办。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3、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由以上可知,暂住证怎么办,需要分情况考虑,需要办理的群众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正确办理。其办理过程均需按照相关部分的要求一步步实行,如果有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需要接受一定处罚。因此,大家在办理暂住证之前,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并且熟悉办理地区的相关规定,正确地办理,保证自己合法的暂时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