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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小孩怎么判

未领结婚证,小孩怎么判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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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小孩怎么判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的情况来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1 哺乳期内的子女,也就是不满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3 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住房情况,是否有生育能力,是否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等因素,来认定哪一方抚养孩子,相对更利于子女成长教育,就把子女判决归哪一方来抚养。对于8周岁以上的子女,在父母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会征询子女的意见,再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