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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对象

留置权对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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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所担保对象包括的债权类型有哪些

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法定留置权的基础债权包括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所以。但是《担保法解释》又规定,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运输合同,但凡有牵连关系的都可以留置,根据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