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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呢

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呢
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呢
女职工生育待遇:
一、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二、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法律依据】《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