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方过错 法录帮 法律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婚姻法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TAG标签:婚姻法 婚姻家庭 过错 婚姻家庭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