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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权的案例

属地管辖权的案例

公安机关是我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机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而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是有一定管辖权限制的,那么怎么判断公安的属地管辖权?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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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什么是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主要是规定了对在什么样的地域范围内的刑事犯罪可以适用《刑法》。  《刑法》第六条就是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是指即使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但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则不适用《刑法》的规定。一般认为,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有:(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特别规定;(2)刑法第90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所制定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特别规定;(3)刑法施行以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4)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作出的例外规定。  《刑法》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