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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辞职了有补偿金吗

老师辞职了有补偿金吗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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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当上了老师,关于老师辞职了有补偿金吗?

关于老师辞职了有补偿金吗,首先教师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关于主动辞职和被动解除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都没有给与赔偿。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