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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半年等开庭

羁押半年等开庭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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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半年不开庭合理吗

要看案件的类形,涉及到刑事案一般就是合理的;

按照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1、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169条规定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批准。

具体从批捕到判刑要多少时间,要结合当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