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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打官司吗

诉讼离婚需要打官司吗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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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离婚的诉讼流程


1、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经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综上,可以知道夫妻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不过此时却需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才行,正如上文中所说的,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可以进行管辖的,如果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那此时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这样也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