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执行裁定书 法录帮 法律 1.3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关于合并执行裁定书是什么意思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就是关于合并执行裁定书是什么意思啊的解答 TAG标签:合并 合同纠纷 裁定书 执行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