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与其所生子女是什么关系 法录帮 法律 2.0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与其所生子女是什么关系1.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所生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TAG标签:撤销 子女 子女抚养 婚姻 宣告无效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