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政府拆了违法建筑给不给补偿

政府拆了违法建筑给不给补偿
政府拆了违法建筑给不给补偿
1、没有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