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继承人顺序及份额
死亡继承人顺序及份额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的,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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