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设置医疗机构协议书 法录帮 法律 3.2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TAG标签:协议书 医疗机构 设置 美容及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