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保护法珠宝类的退换货是怎么规定的? 法录帮 法律 1.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换货是怎么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换货规定如下: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已经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TAG标签:消费 损害赔偿 权益保护法 珠宝 消费权益 退换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