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险保全后不起诉 法录帮 法律 2.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TAG标签:保全 起诉 诉前 诉讼仲裁 财产保险 诉讼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