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婚前老公贷款买车,婚后老婆买车,法院能执行吗

婚前老公贷款买车,婚后老婆买车,法院能执行吗
婚前老公贷款买车,婚后老婆买车,法院能执行吗
  如果当事人仅剩一套房产,那么这套房产是其生活的必须,不能依法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同时,如果当事人确实无力执行,应该暂时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