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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二胎产假天数

湖北二胎产假天数
2023年1月1日起,产假天数,二胎产假天数
一、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二、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胎产假规定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