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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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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