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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个人财产也隶属各分一半吗

婚前的个人财产也隶属各分一半吗
婚前的个人财产也隶属各分一半吗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旧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
根据《民法典》,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工资(除双方有约定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进行过财产约定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