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违规停车书面检查范文

违规停车书面检查范文
深圳违法违规停车如何处罚

各地关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当停车的处罚规定不一。目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机动车道路停放、临时停放管理的通告》已公布实施,本文整理了法律条文,为您提供关于深圳违法违规停车如何处罚的参考。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机动车道路停放、临时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违法停车的管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停车”)实施从严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在城市道路上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的,罚款1000元。


二、在下列道路违法停车的,罚款500元。


(一)、滨海大道、滨河路、沿河路、春风高架桥、爱国高架桥、北环大道、香蜜湖路、泥岗路、布心路、皇岗路、南海大道、月亮湾大道、西部通道、深南路、深南大道、笋岗路、布吉路、文锦路、红岭路、新洲路、侨城东路、望海路、东滨路、桃园路、桂庙路、沙河西路、深盐路、环梅路全路段;


(二)、立交桥上(含匝道)、交叉路口(含导向车道为起点)、人行道上;


(三)、小区出入口、人行横道、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


(四)、交警部门已经发布临时交通限制通告并采取管制措施的路段。


三、除上述一、二所列情形外,在其他路段违法停车的,罚款200元。


四、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扣车场停放。


本通告有效期自2014年4月27日至2014年10月26日止。


2014年4月24日


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深圳违法违规停车如何处罚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