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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比例

法定继承比例
保险法定继承比例
近些年,随着更多人投保意识的增强,一部分人选择以保险形式为自己最亲近的人遗留下生活“保障金”。可是由于他们对填写保单受益人时的一些讲究不是十分懂,最终使得受益人没有受到益或不能最大受益。   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保险受益人有“指定”和“法定”两种。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最终,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 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如果是“法定”,情况就不同了。若是“法定”,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 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说,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受益人,最好是“指定”,而非“法定”。在此笔者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最好明确 写明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 在了解保险法定继承比例之前,可先了解以下几点: 1. 指定受益人获得理赔金不需抵债。 2. 作为受益人,保险金不征收遗产税。 3. 不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遗产分割继承。 4. 变更受益人履行手续才有效按有关规定, 变更受益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变更就属于无效。为了避免因变更受益人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险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通知义务,即要求被保险人或者投 保人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受益人的决定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可以不受该项变更的约束,在给付保险金时,依法仍然只能将保险金给付原来的受益人。    因此, 笔者建议投保人, 在投保后,如果想要变更受益人, 就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只有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会产生变更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