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法录帮 法律 8.0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具体内容有什么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含医院、疗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村卫生站、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和诊断中心、专科疾病防治、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卫生防疫站、医学科研、教学单位等设立的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 TAG标签:公司经营纠纷 公司经营 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