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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析产程序

竞价析产程序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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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析产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析产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上面就是怎样竞价析产程序的解答